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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丹律师 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团支部书记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律师进社区”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11年执业经验个人简介:浙江大学民商法硕士,毕...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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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罗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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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缓刑

怎样的情况下适用缓刑?

 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执行其刑罚,考验期间犯罪分子符合法定条件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   

一、缓刑的适用范围  

1、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累犯不适用于缓刑。   

二、缓刑的考验期限   

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   

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判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先期羁押的,不折抵刑期。   

三、司法实践中缓刑的适用  

1、针对轻罪,有可能判处3年以下刑罚的犯罪;   

2、暴力犯罪,比如杀人、重伤、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另外,在涉黑案件中适用缓刑也很谨慎;   

3、累犯,绝对不适用缓刑;   

4、有悔罪表现,包括自首、立功、全部退赃、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交纳罚金等,都可能成为缓刑考虑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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