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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丹律师 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团支部书记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律师进社区”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11年执业经验个人简介:浙江大学民商法硕士,毕...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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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量刑

法院传票在开庭前几日送达

根据规定,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应当以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及其他应诉人员那么,法院传票什么时候送达?刑事案件开庭后在哪里宣判?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一起阅读

  一、法院传票在开庭前几日送达

  三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

  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2、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授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3、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

  4、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二、刑事案件开庭后在哪里宣判

  都是在法院宣判的。

  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二个月以内宣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一个月,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两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再延长一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可延长一个月,审判实践中,由于法院的案件过多,所以延期审理的情况屡见不鲜。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法院传票在开庭前几日送达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从上文介绍可知,案件在开庭前,法院会在开庭前三天将开庭的时间、地点等信息通知人民检察院、当事人及其他应诉人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可以咨询下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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